5月15日,在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G318国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事故发生时的惊险一幕......当天上午8时许,驾驶人敖某(女)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由乐至县规划展示馆往文峰小学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G318国道某路口,敖某在左转弯时,因未及时观察路口情况,与对向驶来的一辆川J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迎面猛烈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卢某(男)在空中翻滚一圈后,重重摔倒在轿车车头引擎盖上。
所幸摩托车驾驶人佩戴了头盔,头部并无损伤,只是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并无大碍。当天中午,在医院检查完的卢某便与轿车驾驶人敖某赶至乐至交警大队,处理了该起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炎炎夏日,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时,千万别以天气热等诸多借口放弃佩戴关键时刻能保命的安全头盔,它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者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此次事故中,如果摩托车驾驶人卢某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法想象这一记重摔会对他头部造成多么严重的伤害。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者时刻谨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据悉,2020年4月21日,公安部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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